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我是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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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异议处理建立绿色通道具体措施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0

      在疫情防控期间,征信信息主体认为我公司报送的征信数据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均有权向我公司提出异议。

      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公司开设征信异议处理绿色通道,专设征信异议受理电话:057187219781;信息主体可通过传真、电子邮箱、微信等途径将相关材料(包括信息主体名称、企业中征码或企业信用代码、异议信息描述及相应证据的盖章版)提供给我公司异议受理人员。针对异议,我公司将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并对查实有误、需要更正的征信记录将在第一时间完成征信系统报送。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