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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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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批准,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变更住所,已于2025年7月30日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新版金融许可证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Industrial & Commercial Trust Co., Ltd.
业务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以固有资产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法律法规规定或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批准日期:1986年11月19日
机构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199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幢6层至9层
机构编码:K0031H233010001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特此公告。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