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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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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我司于近期开展家庭服务信托系统功能改造升级项目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家庭服务信托系统功能改造升级项目,总费用为38万元。
特此公示。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