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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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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补充披露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5日间,我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统一交易协议)》下的信托财产关联交易3笔。
披露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4日间,我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框架协议(统一交易协议)》下的信托财产关联交易2笔。
上述交易逐笔披露请详见附件。
附件:信托财产关联交易/Upload/file/202305/20230516165933_9948.xlsx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