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提示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第五条,投资管理资产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一)
    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
    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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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7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浙江银保监局核准,公司对住所进行变更。据此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中有关住所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事项已于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