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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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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浙江银保监局核准,公司对住所进行变更。据此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中有关住所的条款进行了修订。上述事项已于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