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关修改, 修改后的《章程》已经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复同意(浙银保监复〔2020〕726号)。上述事项已于日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6日